English

清末练兵处述略

1999-05-07 来源:光明日报 ■张华腾 苏全有 我有话说

练兵处是清末新军编练的领导机关,在清末新军编练、促使中国陆军近代化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
1901年9月,清廷下达编练新军的谕令,全国新军编练正式开始。然而,各省除了直隶总督袁世凯、湖广总督张之洞外,其他督抚对朝廷谕旨或敷衍塞责,或应付了事,所编练的新军,或由绿营、防军、练军改头换面,或临时募集以充其数,致使“新军”领导不一,训练不力,装备不齐,五花八门,与清廷改革武备,创立新的国防力量的目的格格不入。于是,清政府于1903年12月4日设立了练兵处,“于京师特设总汇之处,随时考查督练,以期整齐,而重戎政。着派庆亲王奕总理练兵事务,袁世凯近在北洋,着派充会办练兵大臣,并着铁良襄同办理。”

练兵处是督练新军的国家机关,以庆亲王奕为总理,但奕昏庸不知兵,实际主持人为袁世凯。练兵处设军政司、军令司、军学司三个部门,每司设正副使各一人。军政司负责“考查官兵,筹备军需”,下设考功、搜讨、粮饷、医务、法律、器械等科。军令司负责“运筹机宜,筹划防守,赞佐本处出纳号令及用兵机密事务”,下设运筹、向导、测绘、储材等4科。军学司负责“训练各军操法、整饬武备学校、订期选员、呈请分派各处、校阅队伍、考试学堂等事”,下设编译、训练、教育、水师等4科。由此可见,练兵处的职权是非常广泛的,凡新军章制操法、将领奖惩升迁、军官培养、派员留学、枪炮弹药、后勤马匹等无所不包。练兵处既是新军编练的最高领导机关,又是新军编练的督察机关。

练兵处从1903年12月设立到1906年11月合并到陆军部,共存在三年时间。然而这短短的三年,却是新军编练成效最显著、发展最快的时期,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统一了全国新军的营制饷章。为改变新军编练中的混乱状态,练兵处成立伊始,就参照西方营制,结合中国实际,开始制定新军营制饷章的工作。1904年9月12日,练兵处会同兵部,将制订的新军营制饷章上奏清廷批准。该营制饷章是中国陆军近代化的重要军事文献,它将新军训练中的一切,从招募、训练、立军、分军、征调、奖惩到武器、运输、营舍、卫生等条理化、制度化、法律化,是一部庞大的军事法典。从此,各省新军编练即以此为蓝本,新军编练走向统一和正规。

(二)统一了各类陆军学堂章制,拟定了派遣陆军留学办法。练兵处拟定的陆军学堂共分四等,即陆军小学堂、陆军中学堂、陆军兵官学堂、陆军大学堂。陆军小学堂为武备之根本,在京师、各省、八旗各驻防地设立,学制三年,开设课程为语文、历史、地理、数学等一般课程和军事学的初步常识,实习课和体育课在整个教学计划中占有很大比重。陆军小学堂、陆军中学堂、陆军兵官学堂、陆军大学堂四等学校为正课学堂,学制为7—10年。为快速培养军官,以应一时之需,还拟开设速成陆军学堂和速成师范学堂。学制2年。为广开培养军官渠道,练兵处还拟定了《选派陆军学生游学章程》,规范了留学军事学生的派遣。章程规定:选派学生分年派往,以四班为一轮,每年选送一班,每班一百名;陆军留学生一律官费,学生学费“由练兵处筹五成,余五成由各省旗筹备”;学生学成归国,经练兵处考核,成绩优秀者,授予守备、千总等军职。

(三)制定了新军军官制度和军衔制度。新军官制军衔分三等九级。上等军官第一级为都统,秩视提督,阶从一品;第二级为副都统,秩视总兵,阶正二品;第三级为协都统,秩视副将,阶从二品。中等军官第一级为正参领,秩视参将,阶正三品;第二级为副参领,秩视游击,阶从三品;第三级为协参领,秩视都司,阶正四品。下等军官第一级为正军校,秩视守备,阶正五品;第二级为副军校,秩视千总,阶正六品;第三级为协军校,秩视把总,阶正七品。新军官职军衔提高了新军军官的社会地位,使其与对应的文官相等,这是清政府观念的一大变化。

(四)规划了新军发展的长远目标,练就了清末新军的主体。1904年9月12日,练兵处颁发的《新定陆军学堂办法》中首次提出“中国常备兵额,约需三十六镇始足分布。”两年后清廷下旨,限令10年内编练成36镇新军。1907年8月29日,陆军部将成军36镇的规划提前到1912年,并将指标分配到各省区,限年编成。到1906年11月,练兵处合并到陆军部前,已练成新军9镇4混成协,清末新军的主体在这一时期基本练成。

(五)组织了规模巨大的新军河间、彰德会操。1905、1906年,练兵处调动数万名新军先后在直隶河间、河南彰德进行了两次规模巨大的军事演习,即会操。这两次会操展示了清末军事改革新军编练的成就,在中国军事史上是空前的。参加河间会操的为清一色的北洋新军,参战部队为二镇四混成协共45002人。彰德会操是南北新军联合举行军事大演习,袁世凯的北洋新军组成北军,湖北新军和河南新军组成南军,南北两军总兵力为两镇两混成协,33958人。河间、彰德会操是近代化的军事演习,会操的成功说明练兵处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